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

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
  
  单位补交的话,好多年都可以,但是必须要单位该年的一些证明,比如资产负债表,工资表,利润表,还有劳务合同等,个人补缴的话,现在说的是从03年7月后面的才开始补。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通过对上文内容的分析可以得出,针对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该问题来说需要根据不同的主体进行分析。按照规定来说,单位补缴没有具体的年限。对于个人来说,需要从最新规定的03年7月之后的日期进行补缴。也可以去往当地人力资源部进行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吗?
      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吗?企业注册股东和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按《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有非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可版以......


·合同到期需要签离职手续吗?
      合同到期需要签离职手续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都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并且一般都有时间......


·最新公司法解释二全文
      最新公司法解释二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


·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一、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


·工伤鉴定为10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为10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


·一般打麻将赌博拘留多久?
      一、打麻将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共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所谓遗嘱
      共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一、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
      一、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交警部门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具体的如下所述。(一)全部责......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


·东莞亲子鉴定怎么做?
      亲子鉴定的性质和相关程序。亲子鉴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作为法庭证据而做的司法鉴定;一类是个人名义的亲子鉴定。如果需要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