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签字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签字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签字就是无效的合同。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是否必须是公章等都没有规定。所以,如果双方意思协商一致,认可签订合同盖公章有效,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二、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上文中,对于“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由上文可以了解到,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没有特别约定合同必须签字盖章,或必须盖什么章,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必须受合同条款约束,如果违约将承担对己不利的后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细则有哪些?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细则有哪些?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土地的利用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国家顺应实施土地征收政策,土地征收必然涉及土地征......


·在农村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在农村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


·遗弃罪能拿多少钱抚养费
      ?遗弃罪在中国社会时有发生,遗弃现象的出现对于人们来说一般是由于经济负担和个人素质有关的,如果人们的道德素质够高,那很可能就不会放弃自己的亲人......


·故意殴打被感染人员怎么处罚
      故意殴打被感染人员怎么处罚?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


·开餐饮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餐饮店需要什么手续?开餐饮店需要什么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餐馆为例,之前餐饮所需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医疗过错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


·玩忽职守罪危害群众利益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危害群众利益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危害群众利益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一、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一般期满,履行完毕,即可终止。二、合同履行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


·一、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如何赔偿?
      一、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如何赔偿?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


·企业破产清算不用还债了吗?
      企业破产清算不用还债了吗?企业破产清算之后还是要还债的,会企业的财产折算下来,偿还债务。如果在清算完了之后还不能清偿完。则会有相关的政府部门......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