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正式工作前

在正式工作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就有着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或是公司倒闭无法运营的情况,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方面是需要作出代通知金的赔偿的。下面关于公司要倒闭代通知金如何下发该问题就给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
  
  公司要倒闭代通知金如何下发?
  
  公司倒闭要有一定的法律流程的,先期必须通知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即使倒闭也必须首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是不用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还是必须支付的。
  
  劳动合同法:
  
  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二三四条情形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对于上文中的内容的分析了解可以看出,关于公司要倒闭代通知金如何下发该问题需要与公司的通知时间相联系。一般来说,当公司倒闭时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时则不需要进行代通知金的下发,但是对于员工来说,还是需要赔偿失业补偿金等内容。对于没有提前通知员工公司倒闭的情况则需要进行代通知金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由谁付?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由谁付?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一、土地确权到底确什么?怎么去理解?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一、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股东大会决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____年__......


·在我国融资协议借贷是什么?
      在我国有关融资协议借贷有着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其不但约束贷款人的行为,同时也是保障被借贷人个人或者企业利益。以下就会涉及到本案的法律知识要点,......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与注意问题有哪些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与注意问题有哪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顺应潮流,许多集体企业面临着改制的选择与压力。自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关于集......


·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又解除取保候审会判决吗?
      ?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又解除取保候审会判决吗?取保候审后,公安局还要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2023年信用卡刑法新规是什么
      信用卡刑法新规是什么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一、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


·一、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而且不计划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谈不上谁要小孩的抚养权,因为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