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拘留释放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会轻易的就能够被释放的,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到最终却又被释放的这种状况是很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的结果的。而且拘留以后又释放肯定是因为发生了一些特殊的状况,我们可以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详细给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拘留释放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释放的规定是什么?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提到,在释放当事人的时候必须要有释放证明书,在释放证明书当中会告诉当事人释放的原因的,一般情况下被释放肯定是因为公安机关已经超出了规定的最长的羁押期限,或者检察机关对批捕的这种情况没有批准,一般都是建立在证据不足的原因上所以才导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再婚登记要什么资料
      离婚再婚登记要什么资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


·车祸误工费没受伤也需要赔偿吗?
      车祸误工费没受伤也需要赔偿吗?只要造成了误工损失的,没受伤也需要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


·上海丧葬费标准是什么,如何领取?
      职工在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工合同的时候,除了可以获取到工资之外,还可以享受到一些法定的福利待遇,丧葬费便是其中之一。当然,不同地区对于丧葬费的标......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一、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2、起诉要求归......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在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见得也是同意离婚的,因而双方就会因为离婚问题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却可以向法院提......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会判多久?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十年以上......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本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本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


·房屋按份共有人有什么义务
      从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了解到作为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三种权利,当然了,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也就是说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履行义务的。那么作为......


·大连径点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只要是参加工作,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在国企,还是私企,员工都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目前,中央并没有对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和基数做出统一......


·埇桥区信息公开都有哪些方式
      我国的政府在办理一些事件时也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的,根据相应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有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下面......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要承担(一)单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