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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杀人的后果是什么

在我国未成年人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因为他们还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在一些事情上面效力其实是受到了限制的。而在刑事方面,只有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现实中,未成年杀人的后果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杀人的后果是什么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刑法修正案(八)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6、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如何处理未成年人杀人的行为
  
  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除了杀人行为,未成年还可能触犯其他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区分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讨论,其中如果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的话,那么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对于已满14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话,其中在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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