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1、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受工伤后所做的一系列事情都是为了能够最后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但这前提是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不然因工受伤的所有花费都由用人单位承担。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后赔偿时效主要有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以及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这三大时效,希望您能谨记在这个时效的开始时间以及有效周期,并在时间限制内完成相关工伤认定,以免影响获得工伤赔偿及补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犯罪,我国除了在《刑法》中对具体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外,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为的就是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可以更好、更......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余的都是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的。但现实中有一些人法律明确规定是不适用......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生活中经常存在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而且不乏虚构事实完全恶......


·域名备案机构是怎么规定
      域名备案机构是怎么规定的网站登记除了需要对网站域名以外,还需要对域名进行备案的。其实,域名就是给自己网站上户口,方便国家对网站信息的管理的......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会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是车祸,自身被损害的情况也会有不同,有轻有重,但是无论伤势严重与否,法律都赋予了我们向事故造成者追究责......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怎么办 一、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
      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怎么办一、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怎么办?车牌是不能继承的,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


·著作权未明确约定授权期限怎么办?
      著作权未明确约定授权期限怎么办?著作权未明确约定授权期限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在此协议之中规定授权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


·新买的房子多少年后可以转让
      新买的房子多少年后可以转让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


·离婚财产分割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实践中,针对拆迁安置补偿的费用,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作出分割的。那么您知道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该如何来分割这个安置补偿的费用呢?请跟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