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1)关于医疗期起算点的规定:
  
  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2)关于医疗期期间的规定:
  
  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不同,所享受的医疗期长段也不同。医疗期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具体医疗期的计算可以参照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计算出本人应该享有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工资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以上便是对于病假最新规定介绍,上面的解答都是国家最新的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要视乎病情大小和请假时间来作具体的计算,我们先在这里祝您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希望这些解答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的署名权人是否可主张赔偿?
      著作权的署名权人是否可主张赔偿?一、著作权的署名权人是否可主张赔偿著作权的署名权人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


·男方突然提出解除婚礼女方是否应该退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分几项?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分几项?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


·我和前任都重婚怎么办?
      我和前任都重婚怎么办?我和前任都重婚应当积极的面对诉讼活动,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重婚罪的构成,当然如果确实已经构成重婚罪,那么就私底下和被害人进......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有哪些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有误工费吗?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一、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偷税漏税后怎么计算偷税的罚金?
      偷税漏税后怎么计算偷税的罚金?《刑法》第二百另一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