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二、劳动双方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签约单位的合法性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三)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四)合同的具体性
  
  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当然企业在和职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所有的情况都会体现在书面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至于内容也不是完全在于公司就有资格单方面决定的,合同中包括的条款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整个流程,遵循的原则等职工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和吸收公款都是对于金钱的非法吸收,对很多来说都是造成了极大危害的,但是当前有许多人都无法分清这两者的区别,随着法律意识的上升,您对于......


·持有使用假币罪怎么认定
      在我国,唯一能够发行货币的只能是中央人民银行。而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追求利益,不惜采用非法手段制造、使用假币。在构成了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的情况下......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退彩礼吗?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退彩礼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


·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或者政府征用土地、住宅等建厂或者建造公用设施需要交付居民一定标准的征地补偿金,不同的征地要求支付的补偿金额不一样,大型事业设施征地面积大......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证明怎么写?
      其实每个人也是因为各种原因所赋予的自身的社会角色的不同才导致社会地位的差异的,尤其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代表公司去开展某项活动,那么在特定的情......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


·女方出轨如何报警重婚可以吗?
      女方出轨如何报警重婚可以吗一、女方出轨如何报警重婚可以吗如果女方婚后出轨和第三方只是同居关系,这个行为不违法,属于道德问题,男方可以凭女......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怎么办?
      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实中许多合同条款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合同订立有失公平怎么办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的订立存在显......


·最高院关于审理自首和立功案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些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分子迫于压力,有时候会到公安机关自首。一些团伙犯罪中的从犯,出于悔改,会提供重要破案线索,这属于立功行为。为了规范对......


·笔迹鉴定按标的收费吗?
      笔迹鉴定按标的收费吗?笔迹鉴定不按标的收费,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


·酒醉和醉酒的区别是什么?
      酒醉和醉酒的区别是什么?酒醉和醉酒的区别,主要是:酒精的检测含量不同,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