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赔的情况:

不赔的情况:1、伤者只是极轻微伤,无需住院,门诊清创就可以了;2、伤者住院了,但疗伤期间单位照发工资,根据相关规定,误工期间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不应支持误工费。
  二、除上述情况外,均应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标准由伤者工资水平来定,天数要参照住院天数和医生出院医嘱。
  建议楼主先别急着付伤者误工费,应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并且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来确定具体误工费的金额,避免因费用不合理被保险公司剔除,造成自身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的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最近三年收入的,参加当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综上所述,车险撞人误工费,误工费是按照当事人收入状况和伤病时间计算的,如果有规定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如果没有规定收入,按照其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赔偿误工费,如果不能提供近3年收入状况的,应当按照当地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水平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办法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是否需要风险评级?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


·私募基金运作管理方法
      私募基金运作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破产清算中股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中股东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院和部分学者认为,股东是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义务。只有在某股东实际控制了清算事务时,才可将其视为实际......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离婚后变更抚养协议书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


·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中,对房子的争取也是比较重要的。生活中,我国的房价是很高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不要房子的产权,而是通过对房子......


·基本工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如今,很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都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现象,除了有基本工资外,还要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等。而针对其中的基本工资,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


·重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吗?
      重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吗一、重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吗?重婚情节严重也不会被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第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第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只要是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即都同意更改协议,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若不能,则提出重新分割要求方就需......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离婚补偿款欠款无期限,离婚房屋补偿款时限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


·啤酒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啤酒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啤酒购销合同范本合同编号:供方:需方:签定地点: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一、瓶装啤酒的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