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一、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1、一般犯罪的计算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2、连续犯罪的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应当认真遵守时效的规定,在时效内提高效率。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就要看案件的本身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了,不同案件有不同的办理手法,因此,诉讼期限的推送也更好的证明了,法律在人们的面前是平等的,在案件面前要有证据,现在是法治社会,有了证据才能证明案件的本身,所以法律是公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施专利权的状况如何写
      实施专利权的状况如何写(一)对于专利实施情况怎么写情况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名称2技术领域3背景技术4发明内容5附图说明6具体实施方......


·亲子鉴定是什么?如何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这个词可能您都听得比较多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亲缘关系进行鉴定,但是对于如何亲子鉴定,很多人并不熟悉。对于亲子鉴定......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


·家庭承包地是否可以继承?
      家庭承包地是否可以继承?家庭承包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地使用权属于承包期限内,并且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发生继承。根据《农村......


·假冒注册商标侵权物品价格认定是怎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侵权物品价格认定是怎样的?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渭南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渭南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1、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离职职......


·一、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会坐牢吗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构......


·在我国强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强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土地的征收工作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只不过这种强制性也相应的受到相关文件和法律制度的约束,毕竟政府作为执法机关......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为了发展,会设立分公司,在企业发展之后,为了拓展业务,会设立分公司,就我国市场而言,设立分公司的情......


·清偿期之后的担保,属于什么性质
      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在第三方......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