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通知金一词大家可能有些陌生

代通知金一词您可能有些陌生,它是指工作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务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应该给予员工的一个月工资赔偿,它并非专业的法律术语,因此许多人对此应该想要得到更多的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就工作中代通知金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详细解答。
  
  代通知金有两种:
  
  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代通知金的内容只有两处,一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另一个则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以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作中代通知金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还有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前者是对未通知员工进行的赔偿,而后者则是则是属于一种遣散费用。以上便是本站对相应问题做出的解答,还有何不懂,可咨询本站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温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炎炎夏天,户外劳动者有享受高温补贴的权利。如果企业拒绝支付高温费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再不行的话还可以发起诉讼......


·笔迹司法鉴定准确吗其过程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比如从天而降的欠条,自己是非常确定的表示没有向别人签过任何字据之类的东西,而且连鉴定机构也......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您购买的任何一件物品最起码都有一个保修期,在保修的范围之内,商家是应该进行无偿的保修的。可能......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用不用坐牢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用不用坐牢?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坐牢,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


·盗墓贩卖文物什么罪行?
      一、盗墓贩卖文物什么罪行?盗墓贩卖文物判三年,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也不一样:确定为盗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以上......


·在我国如果醉驾算不算有案底?
      在我国如果醉驾算不算有案底?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临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不是统一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什么是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
      什么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确认之诉在法院审判过程中经常用到,这行为往往发生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确认之诉要在一定的条件范围内,经过人民法......


·江西关于扒窃的处罚是什么
      江西关于扒窃的处罚是什么一、江西关于扒窃的处罚是什么(一)盗窃价值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