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常州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社会工程建设的时候,由于工程土地的使用问题往往需要对于农田或是其他类型的土地进行征收。对于征地来说虽然对土地的使用者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失,但是相关机构也给出了农田征地的赔偿标准。那么常州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常州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对于上文中的内容分析可得,关于常州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该问题来说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在进行农田征地的时候需要进行青苗补偿费,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助物的相关赔偿费用。具体的金额根据不同的地区标准各有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


·发放高利贷犯法吗怎么判
      发放高利贷犯法吗怎么判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利息不予保护。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所以说放高利贷,不会被判刑。......


·本地发生交通违章车辆能否到异地处理
      1、当地交管部处理。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前往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处理方法手续比较繁杂,过程也比较复杂。2、托朋友处理。将自己的违......


·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
      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一、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三期员工指的是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员工。三期女员工在试用期不能予以辞退,只有......


·被他人用死相逼写借条怎么办?
      被他人用死相逼写借条怎么办?1、要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就行,可以以后作为证据使用。2、在对方起诉要钱是可以主张说是被胁迫的,是无效的借条。3、向......


·做生意欠钱拘留拘留多久
      做生意欠钱拘留拘留多久1、单纯的欠款不会被拘留。2、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法院拘留的,拘留最长时间是15日。3、如果是因欠款发生纠纷......


·非法集资恶意转移房产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被非法集资诈骗的人在醒悟过来之后会选择报警,警方根据线索追查到非法集资人员之后往往不能追回钱财,因为非法集资犯罪人员已经将非法所得全部变卖挥......


·外资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外资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外资股权转让流程1、向商务委提交的文件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


·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
      饭店是我国一类经营性的场所之一,我国对这类场所实行一定的税务管理。相关的饭店经营者要按照我国的向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下面我......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可以更改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