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确定为醉驾怎样保住驾照?

确定为醉驾怎样保住驾照?
  
  
  醉酒驾驶已经构成犯罪,驾驶证保住保不住有什么用。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结案后怎么恢复驾驶证?必须要等五年吗?
  
  酒驾违章降级的一个记分周期后就可以按规定报考。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三、醉驾后考驾驶证要办什么流程?
  
  醉驾后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请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确定为醉驾怎样保住驾照?如果都确定是醉驾的话,根本没有机会保住驾照的,你都已经算是违反了交通法了,已经构成了犯罪了,所以,您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安全,一定要文明驾驶,遵纪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量刑标准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两年以上7......


·房屋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可以怎么取得
      房屋所有权指的是房屋所有权持有人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那么全面支配的权利具体包含了哪些呢?我们又如何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呢?下面我们就为你一一解......


·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金会退还吗?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事后该费用是会退还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


·在逛商场意外受伤赔偿不同情况的说明
      在逛商场意外受伤赔偿不同情况的说明您可能都知道,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受到很多突如其来的意外,比如在商场意外受伤,在校园意外受伤,景区意外受伤......


·单位想辞退又不想付补偿金给员工放假怎么申请仲裁
      单位想辞退又不想付补偿金给员工放假怎么申请仲裁?(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
      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一、在夫妻离婚后小孩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人员高温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人员高温费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补贴......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一、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


·债务转移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债务转移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因债务人请求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为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根据民......


·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的子女一方。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


·商标驳回怎么办,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商标驳回怎么办,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一、商标驳回怎么办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应搞清楚驳回的理由,如对驳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