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法院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在各大法院审理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总是会因为主观因素过多而出现难以用客观的法律来判断其归属,所以最高院为了让法官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抚养权而专门规定了几种情形。下面一起来看看最高法院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一、最高法院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的时候通常需要结合最高院给出的几种情形来对应判断,如果符合条件的就是可以让父母变更其抚养权而更加有利于孩子进入更好的环境中得到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裁员允许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裁员允许吗?不可以在疫情期间裁员,原则上只要满足裁员的条件,走裁员的程序是可以裁员的,但是就目前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不会首选裁......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好吗?
      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好吗?在中国法律中,子女未长大成人前,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然而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虽然抚养权仅仅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具......


·商标注册证由什么部门颁发 ?一、商标注册证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由什么部门颁发?一、商标注册证是什么,由什么部门颁发《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


·申请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什么职业,都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必然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而在这种情......


·注册资本包括哪些形式?
      注册资本包括哪些形式?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


·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
      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一、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刑事拘留最多37天,后面还有逮捕程序,到检察院至少要等2个月以上。首先,公安......


·莱阳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是怎样的?
      莱阳年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是怎样的?一、莱阳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2020年截至目前,莱阳市暂无新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二、国家区改造的优惠政策1、建立规......


·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可行吗?
      一般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常态,但这并不能说明劳动者就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怎样才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