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四川绵阳农村社保补缴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四川绵阳农村社保补缴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适用范围。
  
  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转移接续。
  
  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待遇计发。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经办服务。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农民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农民工可在各地社保机构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社会保险补交他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符合这个条件的范围之内才能够进行,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一些信息查询的法律规定。也可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售100万假药会判几年
      生产、销售假药金额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起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为主体不同,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


·司法鉴定轻微伤都没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当我们的身体因为他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很多受害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这时为了有证据作为支撑,往往会选择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如......


·无期徒刑还可能出来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


·非法分包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违法分包人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承担的处罚是: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除了一般的商品有最低保质期以外,您是否知道国家对于建筑工程也是有最低质保期的规定的。并且,理论上来说,工程完工以......


·材料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材料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材料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涉及时效问题,一般还涉及到时效中断还是时效中止的问题,时效中断之后,当导致中断的事由......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对于企业退休工资来说,计算工龄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只有计算清楚工龄,我们才能够计算出工资的金额。那么,企业......


·哪些财产可作为借款抵押物 一、哪些财产可作为借款抵押物?
      哪些财产可作为借款抵押物一、哪些财产可作为借款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名下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生育了孩子的,自然而然会产生父母对子女的关心、爱护和责任感,凡事都会更多地考虑到孩子,尤其是对于购房这种家庭大事,许多夫妻会......


·建议不批捕的意见内容有哪些?
      建议不批捕的意见内容有哪些?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