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上述三个理由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那么,“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最初我国劳动法中并无“代通知金”的相应规定。“代通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后来深圳将该制度引进,在1994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在原单位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由于“代通知金”在深圳的适用,逐渐也影响了其他省市,司法实践中也逐渐适用了起来。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在法律中确立了“代通知金”的制度。综上所述,关于合同解除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最好可以跟劳动者协商好解除合同的事宜,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在一个月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您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的规定要多加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虽然没有任何的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必须要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以后肯定是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宣传程度的......
·刑诉上诉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刑诉上诉期限规定是多久?刑诉上诉期限是十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
·办理司法鉴定委托有哪些程序?
办理司法鉴定委托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因为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纠纷问题,涉及到的司法鉴定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要从何下手,所以很多人......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生效吗?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在离婚财产分配时也有了法律依据。然而有些夫妻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也涉......
·行贿高明手段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贿高明手段的方式有哪些?(1)主动给予。这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工作人员金......
·自诉案件审理证人要出庭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审理证人要出庭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果夫妻中一方出轨,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点被许多人忽视,不过想要获得赔偿或者维护婚内出轨无过错方的利益并非容易。维......
·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一、软件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许可人(甲方):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
·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
·精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精神病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比较难治疗的疾病,这种疾病不是药物就能治愈的,多数是控制患者的情绪。精神病人的行为是没有个人意识的,所以精神病人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