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监狱减刑几年一次?

由于违法犯罪行为进了监狱之后就是要对人进行改造,希望出狱之后可以做一个正直的好人,但是被判刑几年不一定就要待到几年,监狱中也有减刑的规定,如果表现好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法律上规定监狱减刑几年一次呢,还是每年都有减刑的措施呢,我们于下文中整理了关于减刑的规定。
  
  一、在监狱如做什么才可以减刑
  
  减刑要由所在的监狱提出,所以首先把申请交给监狱管理部门,他们审批认为合格(所以要和监狱管理机关沟通沟通)的才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即作出是否减刑的决定。这个中间的期限当然取决于监狱管理机关的情况了。
  
  二、监狱减刑几年一次
  
  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第二次减刑与上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上次所减刑期。累犯减刑,实际入狱服刑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零八个月。综上减刑规定,一般来讲:判三年,减6~9个月。判六年,减12~20个月。判十年,减24~30个月。判十五年,减36~48个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期中间不能短于一年,并且减刑不得超过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不是可以减刑就减到能马上出狱的。减刑对于监狱中的人来说是一种鼓励措施,好好表现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做一个良好的公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算分居两年?
      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必须要持续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时间,这样才能判决离婚。那么您知道怎么算分居两年吗?我们整理了相......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对于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行为严查狠打,尤其是对于医用器材这类产品,一旦不符合标准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仍旧有些不法商贩在生产销售......


·一、南阳农村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一、南阳农村离婚抚养费是多少?南阳农村离婚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生活中将空余的房屋等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生活中将空余的房屋等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成为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般会明确租赁过程中发生违约怎么......


·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哪一种效力更大按照我国《民法典
      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哪一种效力更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民间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民间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节选: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


·发布微信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发布微信照片侵犯肖像权吗?一、微信发布他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一、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规定了什么?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规定主要是用来保障我国的弱势群体以及一些见义勇为的好人和个人合法获得的劳动报酬迟迟不被发放的人群的合法权益的,这对我们的社会......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想出越来越多赚取利益的方法,其中有不少不法分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来换取高额利益,致使国际公共财物受到严严重的损坏,......


·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吗?
      现如今,在我人事劳动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工伤鉴定以后所出现的重复鉴定报告,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某种程度上,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劳动人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