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是我们国家规定的保障我们员工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的东西。劳动合同在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是有重要的作用的,那么未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工资吗?
  
  经济赔偿金应该按《劳动合同法》限定的金额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无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再加一个月薪水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限定向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限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国家对于未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工资吗的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颁布的劳动法进行看待的。一般情况下双倍工资的赔偿是因为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没有按照提前一个月的规定告知员工,这个时候是可以有双倍的工资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回老家吗?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维持夫妻关系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相对于协议方式,诉讼离婚的法律效力更强。现在很多人都在外地居住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第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179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79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首先,民事赔偿责任是对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法律后果所承担的金钱补救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可产生于合同、侵权等......


·女方提出离婚房子男方还贷款孩子也归男方可以吗?
      夫妻双方从恋爱到结婚,最后走到离婚的末路,对于这样的结局千种夫妻可能有万种原因,但既然双方最终选择了离婚,该进行的程序依然要继续进行,例如夫......


·侦查期间家属会见被拘留嫌疑人可以吗
      侦查期间家属会见被拘留嫌疑人可以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家属一般是不能会见嫌疑人的,但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会见犯......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赔偿原配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赔偿原配多少?根据法律规定重婚赔偿原配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二、重婚的民事......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离婚的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众急需了解的内容。由于这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都在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


·一、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按照所犯的新罪来进行定罪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介绍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多久?
      介绍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多久?介绍组织卖淫罪一般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能否毁约?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能否毁约?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不能否毁约,一旦毁约需要承担毁约责任。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房屋拆迁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就如武汉来说,为了能使土地得到更合理的利用,近年来的武汉房屋拆迁正如火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