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是我们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所必须要进行签订的,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
  
  1、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您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4、相关法条:建设部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综上所述,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首先我们要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是最好要备案的,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外,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清晰详细,之后,我们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合同、产权证明等材料办理即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办法解除终身禁驾吗
      不可以。终身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对有关驾驶人员作出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离婚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而此时,要是有一方不出庭进行辩论、质证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案件情况无法审理清楚......


·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
      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参加工作后每个员工都会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分为企业缴纳一部分和个人缴纳一部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一路都是......


·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过程,此时不仅可以对双方起到一个保护的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过程,此时不仅可以对双方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并且之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应当房屋买卖合同......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收费谁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做司法鉴定的情况,同时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做司法鉴定需要支付鉴定相关的费用,......


·绑架罪主犯该怎么处罚,如何处理绑架犯罪主犯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对于绑架罪的主犯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那究竟对绑架罪主犯是如何处罚的呢?普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


·减刑假释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分子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他是可以减刑、甚至假释的。那你知道什么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减刑或者假释吗,他们要满......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


·高空坠物警方不作为怎么办?
      如果发生了高空坠物的事件,发生了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去就诊,关于高空坠物是需要及时确定责任人的,但是有时候很难确定管理人和所有人,侵权责......


·信用卡诈骗多久立案起诉
      信用卡诈骗多久立案起诉从银行催收到外包或是到法务催收,一般是3-6个月,不会托太久。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并且持卡人之后会进入老赖名单、征信黑名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