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因为一些工作上的原因总会接触到装修和建筑工程这方面,在工程开始之前,我们都会签订装修和工程合同,那么如果在之后双方因为一些事宜发生了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我们就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进行维权,那么装修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由于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具体争议的诉讼时效并无明确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通常都会遇到的质量、工期、造价争议,其诉讼时效的把握往往缺乏法律根据。国家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很多问题的处理做了具体的期间和期限的规定,包括很多除斥期间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都和诉讼时效的起算有直接的关系,但并没有这些期间、期限、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相关的明确规定,因此律师在承办有关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经常会遇到有关质量、工期、造价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把握,以及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互相区别的具体问题。
  
  所谓期间,指从某一特定的时间点到另一特定的点所经过的时间,工程工期指开工到竣工的所经过的日历天,就是一个期间的概念。民法上的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期日。广义的诉讼期间包括期日和期限两种;狭义的诉讼期间仅指期限。有关诉讼期间和期日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保障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迅速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的时效做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该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第56条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因为在对建筑工程和装修等情况发生诉讼后,因为时间的把握不是太为明确,所以在诉讼时经常会发生分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希望以上的信息会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内国外纺织企业融资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
      国内国外纺织企业融资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企业经常为了扩大生产或者是保证盈利,会进行融资,这是一种帮助企业获得......


·商标因异议无效什么意思
      商标因异议无效什么意思商标因异议无效说明这个商标是无效商标。(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


·在吃饭时被收取餐位费,是否合法
      收餐位费是违法的。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


·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
      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征地补偿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也是为了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社会条件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征地补偿标......


·认股权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认股权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认股权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发行人股本权证的发行人为标的上市公司,而衍生权证的发行人为标的公司以外的第三......


·生活困难自己的孩子可以送人吗
      自己的孩子可以送人吗民法典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法律依据: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


·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
      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一、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1、提起离婚诉讼。2、请求损害赔偿。3、提起刑事自诉。4、重新提起诉讼......


·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够享有,个人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也规定了一些法律的程序,必须要......


·醉酒驾驶行政案件吗?
      醉酒驾驶行政案件吗?酒驾属于行政处罚,醉驾属于刑事处罚。要法院判决的是刑事案件,拘留不是。二、醉驾如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


·民事打架案件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
      民事打架案件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第一步:公安机关接警后,会迅速出警;第二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继续打架斗殴的,且现有警力无法处置......


·在我国嫖娼被抓拘留多少天
      嫖娼容易引发生活中的很多不特定的犯罪因素,除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之外,对于自身来说,也是不利于家庭幸福的。所以,我国对于卖淫嫖娼一直都是处于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