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什么意思?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什么意思?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为了使用户更好地了解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开发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户能正确使用室内设施,减少故障,延长使用寿命。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一般是收房就应该领取到的。
  
  二、购买房子怎么看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实际上,住宅使用说明书也就是对我们当前购买的这套房子的性能,户型以及在使用过程当中应该注意的一些基本问题。业主最好是要把住宅使用说明书妥善的保存好了,如果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没有出具住宅使用说明书,希望业主了解过这篇文章以后能够懂得主动的和开发商索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办理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2......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


·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钱?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比较常见的,而此时为了对事故做出处理,同时也对伤者做出赔偿,就需要对伤者的伤残情况作出鉴定。那么这个伤残鉴定程序具......


·一、怎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怎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证明自身比对方更加能够提供给孩子良好的生活条......


·民间借贷判决后如何执行
      民间借贷判决后如何执行一、民间借贷判决后如何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试用期结束不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都是有一定期限的,而法律规定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当然,要是劳动者顺利的度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试用期结束的,单位一般是会给予转正。但实践......


·夫妻一方离婚就要抚养权吗?
      夫妻一方离婚就要抚养权吗?一方离婚后可以要求抚养权,但是否获得抚养权应当根据实际而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


·未成年人立的遗嘱有效吗
      未成年人立的遗嘱有效吗1、我国继承法没明确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县政府信息公开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我国的政府在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上,应具备相应的办事原则,对自身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公开处理。这类信息公开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公开。下面我......


·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