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怎样的?


  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中,如果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存在不服的话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本质上是一种救济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机关是由法律规定的,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分为以下几类:
  
  (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仅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予以补正。
  
  (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越、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书面通知复议参加人。
  
  复议决定书的内容要符合要求,主要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4)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复议结论;
  
  (6)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7)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然后送达执行。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怎样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行政复议的申请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的,在行政复议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的,当然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服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当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
      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离婚协议书约定有效的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


·海事调查证据有哪些
      海事调查证据有哪些?一,什么是海事调查证据?海事调查证据,一般称为海损事故的调查材料,是证明海损事故实际情况的一切事实。对于海事调查,我国......


·翻供有哪几种情况呢,自首翻供后怎么处理?
      电视中常能看到嫌疑人在审理阶段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到了法庭审判的时候却怎么也不承认自己的供词,这也就是所谓的翻供,而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这种......


·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在进行工伤认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而对于因工伤而不幸身亡的员工,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


·他项权证办理需要30天吗?
      对于买房子很多人都是积极的,并且是迫切的,买房子就会涉及到房子的他项权利证书,因为贷款的时候,作为抵押的作用。那么关于他项权证办理需要30天吗......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


·究竟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
      究竟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