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5、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申请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2、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对被继承的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确切的价值;
  
  3、办理公证手续,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4、持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缴纳契税、印花税;
  
  5、持相关材料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际继承房屋的时候,是否办理公证现在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即使没有办理公证手续,其实对房屋的继承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话说回来,相比之下其实还是办理公证要好一些,可以增强继承的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
      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能够......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包括哪些条件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夫妻一方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虐童罪”入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虐童罪”入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虐童罪”入刑标准: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


·当事人引导证人作证的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引导证人作证的条件有哪些?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


·考上公务员辞职不交违约金吗?
      考上公务员辞职不交违约金吗?如果现在在职,考上公务员之后,需要办理辞职手续。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则有可能发生需要缴......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


·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现如今社会抵押贷款已成成为一种主流趋势。抵押是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的保证。那么如果债务人因故或没有能力偿还债......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工作期间请假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其一定的医疗期,根据相关规定,在医疗期,企业单位依旧需要向职员发放工资,对......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员工不签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


·疫情期间没钱还信用卡怎么办?
      疫情期间没钱还信用卡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疫区的支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