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书遗嘱订立注意什么

代书遗嘱订立注意什么
  代书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作了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遗嘱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书写,必须委托他人代书。如遗嘱人因病或不识字而不能亲笔书写遗书。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其次,须由遗嘱人指定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在代书过程中,必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写成后向遗嘱人宣读。最后,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吗
  遗嘱并非必须经过公证,自书遗嘱、带书遗嘱等只要符合条件均是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可以选择是否公证。若要对遗嘱进行公证,则由订立人遗嘱人书写遗嘱后亲自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公证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遗嘱公证书。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显然,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在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遗嘱并存的情况下,必须执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也并不是完全不能撤销,撤销行为经过公证后公证遗嘱可以撤销。订立代书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并且需要遗嘱人确定无误并签名。订立代书遗嘱时要谨慎,以防遗嘱无效。遗嘱虽然不必然经过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的效力最高,遗产还是建议遗嘱经过公证。以上就是对代书遗嘱订立注意什么和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订立代书遗嘱过程中,代写人及见证人最好是找专业的律师,他们在遗嘱订立方面实务经验丰富,他们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完成遗嘱的订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考虑到对债权的保护,方便债权人顺利的讨债,法律赋予了债权人代位追债的权利,即行使代位权。那么,在实践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注意......


·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
      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人民检察院会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判处处罚,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若确定自......


·给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是什么?
      给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是什么?1入职信息登记这是最基本的第一项手续,企业招纳一个员工,必定需要这个员工的基本信息,相关部门才能开展工作。方式方......


·关于专利转让何时生效?
      关于专利转让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


·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
      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一、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1、出口商装运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装运商品上船。2、开出即期汇票办理托收:指出口商开出......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需要做一下再叫准备: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一、没工伤认定书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吗?
      一、没工伤认定书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吗?没工伤认定书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赔偿的,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只能证明受伤害属于工伤,只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


·刑拘后家属对没下批捕决定的嫌疑人能会见吗
      一、刑拘后家属对没下批捕决定的嫌疑人能会见吗?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方法?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方法?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