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或者企业里面,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公司,引起更多的资源,公司不得不对自己的注册资本增加,增加了资本才有资格扩大公司的财力、物力,那就来了解一下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以。
  
  一、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注意事项
  
  所谓的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
  
  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
  
  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增资后的相关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C、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D、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E、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F、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想要注册资本增资一定要先得到股东的一致认可,才能来实施具体的增资事情,因此,要清楚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里面的内容是怎么写的,这样才会更顺利、更快的办理下来,注册资金增加了说明这个企业规模也扩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


·谁承担高空坠物举证责任
      谁承担高空坠物举证责任高空坠物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首先就要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是谁,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否则的话就......


·疫情工资发放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工资发放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


·规定的劳务派遣原则是什么?
      规定的劳务派遣原则是什么?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雇员租赁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世上人有千千万万,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实属不易,但是如果当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私下不能和谐......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
      该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