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是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内容,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如果不满意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层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处罚,是行为人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是又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那么关于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主要包括: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存款中扣缴税款。
  
  2、拍卖或者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产。(具体有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两种情况)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责令限期改正。
  
  (七)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八)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九)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此项内容,不管现行税法有无规定,只要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今后纳税人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这也是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的一个新的规定。
  
  另外,《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还规定,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规定如下:纳税人可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 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4、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以上规定不含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也就是说,部、委规章一级的规范性文件不可以提请审查。
  
  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税务的行政复议,就是税务方面的工作人员等因为发生了一些过失,失职赎职导致该机构产生损失或者是其他的原因的将该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提出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层和别墅土地使用权有吗
      一、高层和别墅土地使用权有吗高层楼栋和别墅都是有着土地使用权的。别墅和其他商品房虽在修建的房产类型上不同,但在土地性质上也有相同的。所以......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郊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用于出售和出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郊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用于出售和出租,这样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的一种。即使是没有产权,但是因为其价格便宜......


·刑事诉讼法八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八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信用卡诈骗犯会坐牢吗?立案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信用卡诈骗行为并不是一定会构成犯罪。因此要想确定信用卡诈骗犯会坐牢吗,就要知道此时的诈骗是否构成了犯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追究刑......


·赌博的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的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


·故意伤害民事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民事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


·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一、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两死两伤的情况的是不能判处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一百......


·一、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后怎么处理?
      一、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后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


·国家对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援助主要帮助的是那些有诉讼意愿的,但是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诉讼费的贫困人群。他们可以用法律援助主张自己的权......


·提起批准逮捕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一、提起批准逮捕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提起批准逮捕时间的规定是:刑事拘留30天;审查逮捕7天;侦查期限60天;审查起诉45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到起......


·离婚抚养费没给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之间有孩子却离婚的例子经常发生。对于有婚生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其不仅仅会对于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还会产生对孩子抚养权的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