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含>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驾照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12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6分。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总结的相关信息,那么在上文中也说明了醉驾血检110毫克的处罚结果,相信您都知道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它不但会危害驾驶员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危害他人的安全,所以还是希望广大的驾驶员,一定不要酒后驾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我们都知道刚进一个公司都有试用期的,一般来说进公司都要签订合同的,而且很多公司都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合同分开来签订,这样就规避了对劳动者的法定......


·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
      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一、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一个月就能下来。《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回转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回转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回转是什么意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


·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比如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关注企业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会与自己签劳动合同,因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与劳......


·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
      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一、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四叔定是是可以再次的来进行一个起诉的,当然这样的......


·犯罪人员有什么病不能进看守所
      犯罪人员有什么病不能进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


·弱电工程承包需注意
      弱电工程承包需注意  一、弱电工程重要性  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电力应用按照电力输送功率的强弱可以分为强电与弱电两类。建筑及建......


·杭州高温补助哪几个月?
      在现代这个社会,在天气渐渐变热之后,各个地方空调的销量是越来越高,在家里,人们可以享受空调带来的凉意,但是辛苦的劳动者们的工作是不能够停止的......


·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一、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解释:征收农村集......


·无需确认劳动关系,责任主体也可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情形
      一、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由转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依据1:《最高人民......


·企业偷税漏税对财务人员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对财务人员的处罚规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