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重婚罪法院如何判决处罚

重婚本来只是一种民事上的行为,但因为这样的行为对家庭的影响很大,因而我国才上升为了刑事犯罪,即重婚罪。而此时犯重婚罪实际处罚的对象不仅仅是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是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话,则也是犯了该罪的。那一般犯重婚罪法院如何判决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重婚案件怎样起诉
  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当事人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和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重婚案件要达到法院受理并不被驳回起诉,必须: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诉;2、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3、犯罪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对重婚案件来讲,刑法二百五十八条法定了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二年,因此这个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就是二年);4、被告人不能是下落不明的。所以你如果发现的时间距离离婚时间还不到两年,赶紧去起诉是可以的,如果超过两年,可能会有困难。
  二、犯重婚罪法院如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在《刑法》第258条和259条中有相应的规定,其中259条是针对军婚的重婚处罚,既然认定为了不同的罪名,那么实际的量刑处罚肯定就不太一样。其中对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的处罚显然是要更重一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在哪儿
      男女若想成为合法夫妻,除了要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外,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但对于不少年轻男女来讲,可能都不是很清......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


·申请人怎样才算商标抢注
      申请人怎样才算商标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夫妻什么样的财产协议书有效?
      一、夫妻什么样的财产协议书有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


·国家规定加班四小时怎么算
      国家规定加班四小时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


·夫妻离婚给抚养费要怎么给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在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时,离婚后的父母可以选择不同的给付方式。但是无论是何种给付方式,负担子女抚养费......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


·行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从一重处罚原则是什么
      行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从一重处罚原则就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处断(定罪和量刑),而不以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罪......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有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