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意见》的制定背景

关于《意见》的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成为重要的代步工具,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提高。据统计,201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07亿,比2009年增加了2048万辆,增幅高达10.98%。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的同时,无视交通管理法规,违法驾驶机动车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以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例,2010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63.1万起,其中醉酒驾驶8.7万起,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4368件,死亡1958人。其中一些恶性事故案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从严惩处醉驾行为,遏制酒后肇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并于2011年5月1日施行。此后,各地司法机关面临大量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需要处理。但危险驾驶罪系新罪名,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在量刑上如何把握宽严政策,存在不少问题和争议。为规范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联合制定了《意见》。
  二、关于《意见》的起草原则
  《意见》的起草主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体现依法从严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要求。考虑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高度危险性,为确保此类案件的处理能够切实起到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醉酒程度较高,在高风险路段醉酒驾驶,醉酒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逃避或者拒绝、阻碍执法检查等情形,明确规定从重处罚,以体现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二是重点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对部分尚不能解决的问题,留待条件成熟后再解决。《意见》对已达成共识的“醉酒”的含义和认定依据、“道路”和“机动车”的范围、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强制措施的适用等突出问题作了明确规定。随着我国的交通越来越发达,我国的道路安全也越来越复杂。我国为了解决醉驾对人民带来的伤害,对相应的违法者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解释,保障了我国行人和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名股东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离职的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离职的规定是需要转让股权撤回出资,这样就可以离职。《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


·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指因对方先违约而进行抗辩的权利。一般指的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就是指在双方互负债务的双务合......


·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算不算自首
      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算不算自首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也算作一种自首。自首的本质在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在具体案件中,因各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和......


·现在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开发商都是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认
      现在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开发商都是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的,其实这也是双方利益考虑,避免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损害到对方利益。但是现实......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全文是?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违反和解除劳动......


·不返还提成非法集资能够返还本金吗?
      对于非法集资的现象,现在是越来越猖獗了,那么如何识别这种行为成了我们现在主要提升的一种能力,对于被骗的非法集资钱能够返回吗?根据有关的说法,......


·怎样向法院起诉抚养费?
      父母抚养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几千年来伦理道德所形成的的风俗,也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才能繁衍生息,中华民族才能源远流长。但是在我们的身边总能遇......


·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记载了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对于房子而言非常重要,要妥善......


·司法鉴定正常什么时间能出结果
      进行司法鉴定已经是社会上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司法鉴定的结果直接关乎着我们的利益,它的正确与否就显得尤其的重要,并且我们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要得......


·长沙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长沙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一)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