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印花税交纳条件

在现代生活中,收入来源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固定工资,兼职收入,投资理财产品都在其中。有时候出租房屋也成为一种获得额外收入的手段。想要出租房子获得收入,但房屋租赁签订合同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务。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交纳印花税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印花税交纳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印花税交纳条件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三、房屋租赁需要交纳的税款
  
  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印花税的交纳条件已经在上文中详细的列出了,按照租赁合同上的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缴纳。可以通过贴花法、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按期汇总缴纳法、代扣代缴法这四种方法进行缴纳。我们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积极去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免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无法很好地维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


·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离婚根据调查显示,在婚姻关系中有很多女性是长期遭受着对方的家庭暴力,虽然萌生过离婚的念头,但由于对法律的缺乏,因此也不知......


·一、法律上规定交管部门怎么认定醉驾?
      一、法律上规定交管部门怎么认定醉驾?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何为债权债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债权和物权是不同的,因为物权,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但是债权,它只是一种相对卷,也就是说他只在债务人和......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
      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


·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什......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怎么判刑
      说到判刑,您可能都知道这一般是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对行为人判刑处罚。而实践中如果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


·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所需要的手续及步骤有哪些?
      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所需要的手续及步骤有哪些?一、股权质押解除的概念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


·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民事赔偿
      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民事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工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在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