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补交社保的流程
  
  1、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2、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并预录。
  
  补交社保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一式三份盖公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份盖公章;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即工资表)盖公章和财务章;
  
  员工补缴当月个人所得税记录(地税打印)盖公章财务章。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如果中断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在接收劳动者用工之日起的30天之内,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的申请办理,具体的时间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也可以咨询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


·业主自治小区的内容是什么?
      业主自治的内容是什么?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


·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有哪些内容?
      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有哪些内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通讯的发达,网络的涵盖面广,无论是明星或者......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一、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


·怎么申报工伤
      怎么申报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童工什么意思,违规招用童工的处罚措施 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完全民事法律责行为人才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才能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故而对诸如童工之类的于未成年人是......


·法院移送管辖重新立案吗?
      法院移送管辖重新立案吗?一、法院移送管辖重新立案吗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移送管......


·五险一金要写入劳动合同吗?
      五险一金要写入劳动合同吗?没有社保内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不能说无效,因为无效部分只要不影响有效部分。但是员工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渎职罪罪名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渎职罪罪名及犯罪构成是什么?渎职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多久?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