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姓名权被侵犯了怎么办

姓名权被侵犯了怎么办从每个公民的姓名中延伸出了关于姓名方面的权利,也就是姓名权,这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身权利。当然,肯定是不容他人随意侵犯的,那要是公民发现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姓名权被侵害了该怎么做?
  如发现姓名权被侵害,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
  二、姓名权被侵害包括哪些情形?
  姓名权被侵害主要包括三种侵害行为: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三、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享有哪些权利?
  (一)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二)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
  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
  注意: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而且,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
  (三)命名权
  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若公民发现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了,此时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当然,有时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较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关于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1253条关于高空坠物的......


·注册资本的钱用来做什么?
      注册资本的钱用来做什么?1、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时,注册资金多用于公司的投资、运营和发展。2、注册资金最终的作用是企业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3、公司......


·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我们首先要进行责任的划分,对于不同的交通
      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我们首先要进行责任的划分,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来说,我们在进行划分责任的时候,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是存在车辆挂靠......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
      按揭的期房可以退吗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


·做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的原理是什么?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是一个家庭的新希望,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孩子跟父母做亲子鉴定来验明正身,比如孩子被拐,父母离异,司法鉴......


·扒窃罪多次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扒窃罪多次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扒窃罪多次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扒窃判刑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扒窃金额高不高,是否到达刑事处罚的标准。数额......


·担保人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担保人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担保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可能会因为其中一方违约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可是在事后担保人......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该怎么做
      对于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来讲,想要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那么首先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定了具体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才能据此......


·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不用服刑了吗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不用服刑了吗?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于不用服刑,如果违反缓刑考验期的固定,罪犯还需要执行原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