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镇化是近年来各地城市发展的趋势,广东梅县也加快城市建设,在城市扩张的时候,对郊区的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有的农村房屋还被拆迁。政府部门是有权征收土地的唯一部门,在征地过程中,要解决好征地补偿这个很多人关注的焦点。那么,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土地有六类、七类、八类土地二种:
  
  1、六类区片区片范围:程江镇。
  
  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
  
  2、七类区片区片范围:畲江镇、雁洋镇、松源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3、八类区片区片范围:城东镇、南口镇、丙村镇、松口镇、梅南镇、白渡镇、石扇镇、水车镇、隆文镇、梅西镇、大坪镇、石坑镇、桃尧镇。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计算?
  
  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是政府征地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分为三级,是根据土地片区划分的。按照耕地来说,征地补偿标准从每亩地三万多到四万多不等。如果是征用的未利用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会比较低。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有货币安置和房屋置换两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法监护人证明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对孩子的监护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很大的主观性的,一般除了自己的孩子以外,很少有人会关注于别人的监护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并且一般也很少有说需......


·一、无锡市工伤鉴定要多久?
      一、无锡市工伤鉴定要多久?无锡的劳动者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
      在实践中,个人之间借款有时也许不会约定借款利息,但一般会约定还款期限,可往往在还款期限到来时,会出现债权人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这......


·往返机票可以改签吗
      可以的。机票改签各航空公司规定有所不同,但大致上差不太多的。原则上3折以下机票不改签、不退票。4折--9折按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全价票或头等舱可以......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电视转播权,主要是举行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时,允许他人进行电视转播,主办方会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


·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


·在当今社会,各类经济模式都处于发展当中,在一些特定的产业领域
      在当今社会,各类经济模式都处于发展当中,在一些特定的产业领域对于土地有着极大地需要,土地租赁也应时而生,土地租赁合同也是十分必要的一个租赁土......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及时的向买方交付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迁出出售的二手房。但实践中有的卖方可......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哪些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


·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后,单位会委托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做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可以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