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都知道现在在工地上工作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

我们都知道现在在工地上工作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但是在工地工作即使带安全帽也避免不了受伤,那么法律规定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在这里建议劳动者在事故期间自行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然后社保部门根据伤势情况来认定具体的赔偿,本站我们下面就带您了解一下。法律规定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综上所见,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保障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也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因为在工地即使安全措施做的再好,也要注意安全,我们国家每年都有摔伤的,骨折和心脏病发等人申请工伤赔偿的,所以提醒您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向信贷公司借钱后不还款会怎样?
      向信贷公司借钱后不还款会怎样?如今很多年轻人都存在透支消费的情况,当其自身的经济条件无力支撑消费时,其就可能通过信贷公司借钱。按照规定,借钱......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对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其解决方式,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生产假药提起公益诉讼具体是什么
      一,生产假药提起公益诉讼具体是什么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2、超......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流程我们帮助事业单位办一些事情的时候,可能会会需要我们临时贴钱做一些事情,到企业中后可以凭借发票直接可以得到相关的金额......


·法院是否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
      法院是否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法院是否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法院是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


·抚养费包括什么费用
      抚养费包括什么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


·以个人名义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老板拒付工资员工要还款吗?
      实际中,公司老板拒付施工队工资,公司员工与施工队签订合同,员工是否有义务还款,要看签订合同的甲方名称。  所以,根据签名的不同有以下处理......


·关于爷爷奶奶有继承权吗?
      关于爷爷奶奶有继承权吗?属于第二法定继承人,按《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两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有哪些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