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吗?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吗根据有关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为更好地维护债务关系,债务人应当提供合适的担保物或者担保人进行担保。此种行为也是为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在部分债务人推卸责任不进行还偿相应的债务时,担保人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人认为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您觉得是否有依据呢?当然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应当通过担保人的认定资格才能进行担保。因此,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的说法是错误的。二、其他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综上所述,就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的情况已经详细说明。在您进行债务关系时,合理选择担保人也许会给您的债务压力提供更好的调节。同时担保人的选择条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和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当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具备担保人资格。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瞄业协会......


·北京五险一金计提比例
      我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维权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a、如果想要解除合......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误工费?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可以索要误工费,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因此,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会进行严......


·什么叫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什么叫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


·拐卖儿童罪的儿童都是属于未成年吗?
      拐卖儿童罪的儿童都是属于未成年吗?是属于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罪,是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


·非法集资新的形式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给社会的影响十分恶劣,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各种法律来严厉打击,但因为受到利益的驱使,非法集资依然活跃在投资市场上。因此,投资者们应擦亮......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一、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