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购买私家车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在驾驶车辆时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否则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如果酒精含量不高于80mg为酒驾,大于80mg就归为醉驾。一、酒驾醉驾区别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近几年中,因为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伤亡也是非常惨痛的,那么国家为了避免出现此类事情也是加强了处罚的力度,在这里也是希望驾驶员朋友,要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拒绝酒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产生?
      个人借贷发生在个人之间,往往没有任何手续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出借人要知道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产生。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


·一、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抢夺罪入刑数额是如何要求的
      抢夺罪入刑数额是如何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一、辞职员工分类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处理需要区分情况,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


·有组织网络犯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有组织网络犯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刑法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一、鉴定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


·投资入股参与接受分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资入股参与接受分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北京市具体规定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是否缴纳营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