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很少会碰到工程质量的监理问题。平时我们只会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会关注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什么?工程质量监理的程式是确定责任人,成立建立机构,编制建筑工程规划,开展相关工作,参与验收,签署意见,最后进行总结。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什么?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一、工程监理的含义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 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 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 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 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二、工程质量监理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相关文件和资料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应当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称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会看到很多的开发商或者建筑公司都会在人员名单中标注监理。这个是国家的规定,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的质量问题,让民众免受豆腐渣工程的毒害。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国家的规定,如果未按要求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最少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


·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我们都知道,员工入职时必须签合同的,这既有利于员工保障自己的权益,也是公司的一项义务。但是,至于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每个公司的情况又不一样......


·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怎么算?道交赔偿协议残疾赔偿金是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年,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


·我国法律对涉港澳案件的管辖有何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第5款规定,港澳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其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和诉讼标的物均不在......


·对行政诉讼回避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行政诉讼回避决定不服怎么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判决是否回避。行政回避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支付责任?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支付责任?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


·一、辞职后公司可以让人随时走吗?
      一、辞职后公司可以让人随时走吗?提出辞职后,公司是有权让当事人离职。员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单位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安排员工离职。至于《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2、劳动合同里,可......


·1、签订《付款约定书》
      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


·值班属不属于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
      值班属不属于加班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