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民事诉讼当事人在申请诉讼时,要提交上诉书,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将公告送达给被告,那么,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是什么?一般而言,公告送达就是指将法院的公告文书送达至被告,下面,让我们看一下,关于公告送达还有哪些。一、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二、技术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是什么?如果人民法院未成功将公告送达至受送达人,法院可采用特殊的方式,务必送达至当事人手中。公告送达主要包括传票,主要是用来传达被告应由何时去接受调查审问,民事诉讼的程序严谨又精细,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非标准劳动关系,从其主体特殊性分析,包括临时工、非全日工、自雇工、家庭工、轮班工、派遣工以及在我国还有学徒工等。......


·一、合法转租中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
      一、合法转租中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合法转租中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的,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


·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
      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法律后果是该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被查处,将面临行政处罚。轻则书面或者口头责令改正,重则罚款,最重的是罚款+吊销......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一、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


·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
      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


·一、房子遗产税应该如何缴纳?
      一、房子遗产税应该如何缴纳?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


·货款违约金能税前扣除吗?
      货款违约金能税前扣除吗?一、货款违约金能税前扣除吗?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让农民子女怎么办?
      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


·夫妻的债务能否因为离婚而免除
      夫妻的债务能否因为离婚而免除一、夫妻的债务能否因为离婚而免除夫妻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


·诈骗犯罪预备如何量刑?
      诈骗犯罪预备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事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事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