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对各种违法的行为都做出了规范,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公民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什么?如果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等都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4、有立功表现的;
  
  
  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在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自由裁量的标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造成一定后果的;
  
  
  2、多次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3、六个月内因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被处罚过的;
  
  
  4、教唆、胁迫、诱骗他人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
  
  
  三、处罚原则
  
  
  (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什么,在我国的行政处罚,也只是适用于没有触犯到刑法的不法行为,所以在处罚的力度上并不是非常严厉,同时行政处罚也是本着教育和规劝犯罪分子的目的执行的,所以在出现特定情况下可以予以免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哪些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


·广州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方法
      广州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方法广州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赔偿?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赔偿?一、小产权房拆迁该怎么获得补偿?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怎么处罚
      在社会生活当中,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可以被原谅的。有些情况下,可能因为行为人的过失,而给国家单位或者是他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也......


·北京疫情减免社保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公众号提交缓缴申请,同时,要如实填报最近一个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


·对外贸易管制手段都有哪些
      对外贸易管制手段都有哪些我国现在的对外贸易量在世界上也是屈指可数的,通过对外贸易可以很大程度的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且也能够和一些发展水平较......


·交通事故平等责任其实也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这意味着事故双方
      交通事故平等责任其实也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这意味着事故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是一样的,而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时候,也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程......


·非法集资中间人担保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各个地区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投资担保公司,这些投资担保公司非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集资,很多人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但是认为中间人是......


·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什么?一、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什么?残疾赔偿金的基数的规定是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


·容留卖淫罪批捕后多久开庭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批捕后开庭时间,批捕后还需要侦查,经过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将材料交到检察院,经过审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有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