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进行醉驾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进行醉驾的,但是如果因为醉驾而被抓捕,同时他的车也可能会被扣押,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城阳醉驾多久可以提车?根据我们国家交通法律规定,具体扣押多久,这个没有明令规定,因为车是没有罪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从理论上说,醉驾处罚的是人,车是无罪的。拘留人不能同时拘留车子。就像拘留母亲不能拘留吃奶的孩子一样。但是现场已经把行驶证暂扣,交警总是借口核查车子的证件,一再拖延放车的时间。对执法部门来说,“法无规定不能行”,核查最快也要三五天,慢的就不好说了。最好带上证件比如原车发票,委托别人去找交警领导。判定“酒后驾驶”更准确标准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首先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与酒后驾车有关。以下四种情况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检验酒精含量:1、死亡事故;2、不能或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3、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测结果;4、伤人事故呼气检出酒精。抽取静脉血液将由医务人员进行,血样送交管部门事故处检验。如果每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都要进行血检,未免过于麻烦。在检验标准中同时还规定了几种检验是否酒后驾车的方法。有争议的时候怎么办?在交警与饮酒驾驶人之间无争议时,交警可以按照驾驶人的供述进行处罚;如果双方有争议,还可以通过人体平衡实验测试驾驶人是否暂时丧失了驾驶能力。人体平衡实验包括步行回转实验和单腿直立实验两 种。步行回转实验要求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9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这个实验中有包括“走错步数”等8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单腿直立实验包括“为保持平衡单脚跳、放下提起的脚”等4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如果饮酒驾驶人不愿接受实验,血液鉴定可以作为最后一个步骤,用科学的方法认定。理论上来说,如果被醉驾而扣车,那么车虽然没有醉,但是作为车主是应该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文章也是在解释了城阳醉驾多久可以提车把这个相关的内容,但是我们看的更多的关注点应该是如何避免醉驾,并且应该多次注意自身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
      一、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


·退侦有不起诉的可能吗?
      退侦有不起诉的可能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证据还是不足的,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中华人......


·专利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


·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多久的时间
      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多久的时间依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一、幼儿住院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幼儿住院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应的赔偿,家长的请求合理。幼儿园应赔偿家长的误工费,一般按正常工资标准赔偿......


·一、自己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自己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


·刑讯逼供是否合法
      我们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一些司法工作人员在向嫌疑人、被告人审讯的时候,为了获得他们的口供,往往对其刑讯逼供。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司法工作人......


·一、夫妻在女方孕期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在女方孕期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


·劳动争议调解书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调解书范本是怎样的?劳动纠纷调解协议书甲方(公司):乙方(员工):兹就甲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


·自愿离婚协议多久生效?
      自愿离婚协议多久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险划痕险什么意思?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推销保险,保险的购买人是必要的,但是也需要慎重的选择,因为不同种类的保险,他所赔偿的范围还有就是,自己的需要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