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的各项法律也都在保障这公民的每一项权力,如果受到侵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国家的公职人员如果触犯了法律更要严厉的处罚,那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规定,触犯本条罪行将处以犯罪嫌疑人三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将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立案标准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法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构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
  
  
  三、区分本罪与徇私枉法
  
  
  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区分本罪与包庇罪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才能构成;包庇罪由一般主体即可构成,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或违背职责实施的行为才构成;而包庇罪不必利用职务之便即可构成。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因为我国的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所以更要做到遵纪守法,如果出现了触犯法律规定的情况,也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法二百六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了一个章节的内容做了阐述。作为被告,即使是犯罪情节恶劣,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一般来说,被告都会委托律......


·诈骗罪是如何量刑的,怎样处罚诈骗罪
      生活中,不少人都曾遇到过骗子。此时采取的欺骗的方式来获取被害人的财物,在达到一定标准后就会构成诈骗罪。而构成犯罪,当然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拖欠货款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拖欠货款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


·破坏军婚判几年,如何处罚破坏军婚罪?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行为,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破坏军婚判几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是对公民的人身权利的侵害,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不是很了解,我们将......


·试用期能随时辞退员工吗?
      试用期能随时辞退员工吗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索取赔偿?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索取赔偿?一、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索取赔偿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


·股权投资风险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股权投资风险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众所周知股权投资是高风险与高收入并存的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者在选择股权投资前势必会对股权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正......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的依据是:没有提出明确的申请却在暗中撤掉了原本的投资资金,是作为判断抽逃资金......


·北京敲诈勒索罪量刑细化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以非法获得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当前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该对其如何量刑,它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


·高空坠物砸伤行人起诉书如何书写?
      高空坠物砸伤行人起诉书如何书写?(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