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了假疫苗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打了假疫苗怎么办?这批假疫苗只是效价不够,也就是说打了疫苗,不能够产生足够的抗体,但是对人体是没有危害的。所以,如果接种了假疫苗,是不会损害儿童。但是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怕打了疫苗无效,无法预防百白破等疾病,导致孩子患这种病的概率增加。二、打了假疫苗会有什么后果?假疫苗没有免疫原性,无预防免疫功能。因为没有能够抑制病源的功效,因此在注射假疫苗之后,病源没有得到抑制依然会侵害身体健康。接种假疫苗并不会对于病毒产生抗体,从而导致病毒大肆破坏身体机能,让人陷入危险之中。另外,对很多人际传播的流行性传染病来说,如果绝大部分人群已免疫接种,则该传染源很难在人际间流行开来,极少数未免疫或未有效免疫者因缺乏传染源,故感染概率低。但如果注射了假疫苗,感染概风险会大大提高。1、致人死亡假疫苗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甚至会导致人死亡,因为假疫苗之中没有抑制病毒的物质,从而使得病毒在人体大肆繁殖,而人体内部产生的抗体是有限的,并且需要疫苗辅助压制的病毒大多十分危险。比如狂犬病,我们都知道,狂犬病发病后的死亡率是100%。如果患者打的狂犬疫苗是假疫苗,那么后果不堪设想。2009年12月底,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因注射疫苗为开水兑药而成的假疫苗,最终导致死亡。2014年9月,安徽阜阳人李某向王某出售假狂犬疫苗,王某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店向外销售,造成患者花某使用后非正常死亡。经临床诊断,花某死于狂犬病。2、迷惑人心人们注射假疫苗后,认为自身体内部已经有了对于某一种疾病的抗体,从而放松了对于这种疾病的警惕,容易导致病毒出现在身体上。另外,很多传染性疾病有很长的潜伏期。如果注射了假疫苗,患者不但有很大感染风险,而且因为放松警惕,增长发现疾病的周期,从而贻误病情。综上所述,目前的假疫苗事件使得很多的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原则上打疫苗是需要打同一个厂家的,这样是为了方便管理,当然如果因为厂家造假导致的疫苗无效的话建议不要盲目的补种疫苗,最好第一时间询问相关医生是否需要去补种疫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诈骗的类型有哪些
      高新科技的快速发展导致现今非法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具有高科技性、反侦查性及隐蔽性的特点,这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讲,由于缺乏对高新科技知识......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多大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


·诉讼过程中标的物灭失怎么办
      诉讼过程中标的物灭失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


·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什么?
      在理论界的争论热点问题其中就有高空坠物的责任性质,关于这一责任性质也确实需要我们深思,随着各大建筑物现在越修越高所以导致现在高空坠物的这些风......


·犯罪嫌疑人行贿70万判多少年
      一、犯罪嫌疑人行贿70万判多少年?犯罪嫌疑人行贿70万一般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些喜欢将存款拿去投资继而获得高额收益,有些人愿意将钱放在银行以求稳定,而居于它们之间的一些更喜欢将钱借给熟人,这样即比较安全,也......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


·山东省离婚精神赔偿标准确定因素有哪些?
      一、山东省离婚精神赔偿标准确定因素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一、结婚登记所需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


·公司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公司股权转让交什么税一、公司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该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