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致朋友受伤认定我全责

醉驾致朋友受伤认定我全责
  
  
  1,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醉酒驾驶机动车,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致朋友受伤认定我全责怎么赔偿?导致事故的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划分之后,如果是次要的责任,一般只用承担事故的一小部分的怎,如果是主要责任,就是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如果是全部责任,那么涉及到的赔偿费用都是行为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股权管辖地是哪里?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股权管辖地是哪里?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劳动合同中是否允许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是否允许约定违约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性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性有哪些一、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的概念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


·没有办结婚证离婚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办结婚证离婚彩礼怎么退?未领结婚证,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


·签订租房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一、签订租房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1、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


·无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合法的吗?
      无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合法的吗?是合法的;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


·公司网络名誉权侵权如何认定?
      公司网络名誉权侵权如何认定责任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一、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公司申请破产费用一、公司申请破产费用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1、......


·一、父亲不赡养孩子会自动离婚吗?
      一、父亲不赡养孩子会自动离婚吗?父亲不赡养孩子并不会导致双方离婚,更谈不上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