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宣告失踪的主体失踪多久才能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主体失踪多久才能宣告失踪?失踪的主体就是失踪人,为了不让失踪人的财物受到损坏,根据法院的宣布找到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物,从而保护失踪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那么宣告失踪的主体要在失踪多久后才能宣告失踪?要走的法律程序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具备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二、法律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
  《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
  以上便是宣告失踪的主体所需要的时间、条件和要走的法律程序,特别注意失踪人的财物得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已经成年的子女又或者是亲密的亲属、朋友代为管理。如果没有以上的人选或者对人选有争议可以申请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物的职责,代管人如果不履行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的财物,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现任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还可以申请变更代管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法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
      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确定好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如果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没有......


·民间借贷需注意什么事项?
      与金融借贷繁琐的程序相比,民间借贷程序很简单,能给人们带来很多便利,少了不少的琐事,但相对的,也会产生不少的法律风险。而为了防范这些法律风险......


·破坏生产经营罪控告书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违法行为,其中一种就是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不要小看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有可能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影响,关于破坏生产......


·微商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
      微商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消费者朋友圈购买商品受新消法保护,可退款维权。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


·夫妻打架轻微伤派出所处理期限是多久?
      夫妻打架轻微伤派出所处理期限是多久一、夫妻打架轻微伤派出所处理期限有期限。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


·长沙自建房拆迁违章面积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长沙自建房拆迁违章面积补偿怎么进行的?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土地共分为十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3646元/亩......


·法律中单罚制双罚制指的是什么?
      单位犯罪总法律给予处罚往往都是按照单罚或者双罚的原则进行的,这是因为法律虽然将单位作为一种拟制的人却始终不能改变单位是由人组成并且操控的事实......


·还钱是诉讼时效中断吗?
      还钱是诉讼时效中断吗?一、还钱是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还钱时效是否会中断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时效中断的情形,如果符合时效中断的情形,则债务人......


·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如何进行办理
      一、大病医保怎么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再造受到意外伤害后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再造受到意外伤害后,可以通过工伤鉴定的方式向公司申请获取赔偿金,但是,如果员工不愿意做工伤鉴定怎么办?当员工在遭受到强烈的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