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尤其是对于商标权的一些具体措施上,那么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能够看到,获取商标权应该通过使用以及注册,还有混合的方式来进行商标权的使用,具体的我们往下看。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商标权概述
  
  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期10年。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了解以及阅读过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就能够知道商标权的一些具体的事宜,同时也能够认识到,关于商标权,我们国家对于这一方面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基础条件以及规定的,这就提醒了那些想要了解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一些相应的人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一、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1、确定利率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


·供用热力合同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


·买房问题一直对所有人都存在压力,大家都想买便宜的房子,回迁房
      买房问题一直对所有人都存在压力,您都想买便宜的房子,回迁房买卖本身就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在买房过程中要谨慎注意,首先购房合同的签订时要查看房屋......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


·离婚后财产儿子能继承吗?
      离婚后财产儿子能继承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产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产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一、产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作为珠三角的重要核心城市,东莞市城区发展日益受限,而征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路径。但是,很多人对于东莞征地补......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一些大城市地区,住房拆迁频繁,城市有安置房,农民也有,并且现在农村地区较少遇到这种情况,农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那么,农民安置房......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著作权对于任何从事写作行业的公民还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还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该公民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属于连续的或者是正在继续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