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房产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这一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除非其处分行为必须对被监护人有利。
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只要对被监护人有利,你可以处分。可以买卖,但是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监护人的买卖行为只是让被监护人纯受利益的,不能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买卖被监护人的财产。但如果为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可以依法将被监护人的房产进行买卖。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房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受到法律保护,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如果对被监护人有利,可以处理其房产,如果是为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可以进行买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日照市物价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市物价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日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你们《关于调整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日价费发......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湖北省黄石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植被种类繁多,但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很多果园、耕地被大量征用。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问......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事故,并不一定就会过程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不同的定性下对事件的处理......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加急模板是怎样的?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加急模板是怎样的?商标许可合同就是商标拥有者可以将自己的商标给他人使用,双方一般都需要签订一个合同,被授权的人还应该向商标......
·融资居间委托人拒签合同怎么办?救济的方法是什么?
融资居间委托人拒签合同怎么办?救济的方法是什么?一、从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
·在我国现代死刑怎么执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死刑的执行方式和使用条件。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我国目前死刑执行方式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材料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一般在入职之前都需要准备一些入职的材料,但是对于第一次进入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并不知道入职材料应当包......
·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一、借款合同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最好证明比较严谨的做法是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因为在借款合......
·一、什么情况下认定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
一、什么情况下认定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认定离婚转移财产行为的情况有:隐匿房产;擅自转让的;以他人名义购房的这几种情况。发生这种情况的后果是:......
·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就需要书写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起诉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应的诉讼费,不过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这个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