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

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国家的开放,我们人们的思想也逐步的开放,现在离婚的案例是非常多的。因为离婚引发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有很多的,有一种情况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然后分居。其实分居不论多久,只要是构成了离婚的前提我们就是可以离婚的。那么分居半年可起诉离婚吗?
  
  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对于分居半年可起诉离婚吗的问题我们是可以从婚姻法中看出,离婚是随时可以提出来的,但是离婚能不能离成这就不一定了,是需要有前提的条件的。但是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婚姻来说离婚往往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我们如果真的想要离婚首先还是需要有相应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200到1000不等,具体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二、代写遗嘱的规定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


·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要坐牢
      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要坐牢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什么作用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什么作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是离婚时的一个程序性文书,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


·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条件
      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条件根据两类报关单位的不同性质,海关对其规定了不同的报关注册登记条件。对于报关企业,海关要求企业必须具备:(1)境内企业......


·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
      是需要坐牢的。肇事撞死人触犯的是刑法,侵犯的不只是受害人的利益,还有公众利益。撞死人无论民事赔偿多少,刑事责任都是要追究的,不过在量刑上,每......


·盗窃作了笔录和解会留案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如果盗窃数额不大,还未构成盗窃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触犯《刑法》,不会留案底。其二、如果构成盗窃罪,则会有......


·新公司法分红有何规定?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一般情况下都是有着股东的,股东一般情况下都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人组成的。公司一般情况都是盈利的性质的,每一年的年底或者每一个月......


·醉驾可以考公务员吗
      醉驾可以考公务员吗?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各种犯罪记录都会对各种出国签证有影响,尤其是醉酒驾车的记录对于即将应聘公务员和已经成为......


·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补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相当关注的一个问题,毕竟补偿涉及到金钱利益,而这也是人们生活的来源......


·中小企业融资材料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材料有哪些?在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融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企业行为,当自有资金不足时,企业就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取资金。企业在提出......


·死缓减刑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死缓减刑程序包括哪些环节?根据我国刑法第79条的规定,减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减刑的程序大体上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1、对受刑的人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