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寻衅滋事从犯网逃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主法制的进步不但没有让寻衅滋事行为有所下降,反而是近年来呈现出了上升势头迅猛的状态,因为寻衅滋事的案发时间都是非常的不确定的,因此在案发以后很多从犯可能当时就逃脱了。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就是寻衅滋事从犯网逃在被逮捕了以后,还是要按照起到的作用来判刑,一般从犯都是要从轻处罚的。
  
  
  一、寻衅滋事从犯网逃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 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 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
  
  
  1、网逃,指证据上符合逮捕条件的网上通缉犯。
  
  
  2、网逃,只说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证据上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不一定定罪。
  
  
  3、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
  
  
  二、什么是网逃?
  
  
  网上追逃是指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将应当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所、监狱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发布到公安内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在逃人员,任何公安机关都可以立即将其拘留或者逮捕的侦查措施。
  
  
  网上追逃是侦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下统称犯罪嫌疑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传统抓捕手段相比,网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国公安资源,各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作战,身处本地抓捕外逃全国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无处躲避的法网。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网上追逃的侦查措施,网上追逃依据的是公安部规范性文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对网上追逃的适用条件、相关程序规定不够完善,加上个别民警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网上追逃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最极端的是网上追逃误认。
  
  
  网上追逃误认,是指公安机关搞错追逃对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本意是抓捕犯罪嫌疑人甲,但甲由于使用了乙的身份信息,或二者身份信息相同,而将乙列为网上逃犯,进而将乙抓捕的情况。
  
  
  网上追逃误认因身份信息引起,而居民身份证是身份信息的载体。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证的频率很高,如外出需要身份证住宿登记、购飞机票、购高铁动车票,网吧上网也需要出示身份证,等。同时因居民身份证所造成的灾难也随之而来。当某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犯罪嫌疑人相同,或其身份信息被犯罪嫌疑人冒用,如果公安机关怠于查实,无辜公民将被错误拘捕。
  
  
  针对寻衅滋事从犯网逃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个问题也已经给您解释的非常的清楚了。首先您要知道网逃其实就是网上通缉犯,但司法部门也不能因为寻衅滋事案件当中的从犯当时逃脱了就专门去加重处罚力度,从犯都要比寻衅滋事行为的主犯量刑情节轻的,所以反而是奉劝那些寻衅滋事行为当中的从犯,案发以后不要一味的想着逃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被拐卖儿童罪怎么判罚?
      拐卖儿童罪怎么判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误工费就是针对某些劳动人员收到伤害后,一段时间无法继续工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的经济补偿。其中包含医疗,营养等费用。那么车祸误工费......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什么意思?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什么意思?有效性指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即使行为人自动放弃或积极努力防止,但结果仍发生了,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一、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


·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对于夫妻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作出协商。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需要支付孩子的......


·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与作为错误受到的处罚是什么
      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与作为错误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与作为错误受到的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


·一、结婚俩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规定吗?
      一、结婚俩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规定吗?结婚俩月离婚财产的分配与正常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是一致的,与结婚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


·走私假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走私假币,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口国(边)境,或者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以及在内海、临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
      新房太贵或者新楼盘位置比较偏远,一些人为了好点的位置或者省事就会选择去购买二手的房子,那么这个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和每一项流程中所需要注意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