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夫妻分割承担的只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还是要个人自己来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在了解过我们国家对于新婚姻法的规定,其实我们能够知道国家对于婚姻保护来讲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其实也是对那些离婚之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有一定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我们给您提供的材料就是这些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范本怎么写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范本怎么写一、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实际示例)答辩状答辩人:,男,汉族,出生于1981年6月15日,住址甘肃省定西市号......


·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的举证责任
      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在生活中,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是比较多的,那么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从而引发纠纷时,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


·告强奸罪都需要哪些证据
      告强奸罪都需要哪些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


·企业并购方式案例
      企业并购方式案例蓝色光标的并购整合成长之路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是最传统的并购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驱动业绩增长的方式,如201......


·人伤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吗?
      人伤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吗受害人以被损车辆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损失应当提供合法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个人债务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债务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


·投标有效期不足是怎么回事?
      投标有效期不足是怎么回事?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些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因此,招标投标是目前比较重要的一种交易活动。但是很多人对于招标......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选择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自行协商处理的话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处理。那......


·证券法规定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证券法规定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由实缴......


·婚前共同买房结婚前分手怎么办?
      婚前共同买房结婚前分手怎么办?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


·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
      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