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酒驾冒名顶替,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可以处拘留、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包庇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醉驾找对方顶替他承认是否算包庇罪,在近几年中,因为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比比皆是,酒驾不仅会伤害到驾驶员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在这里也是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纪守法,做到合法驾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肇事逃逸替换人处罚是怎样的
      一,肇事逃逸替换人处罚是怎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找人顶包的行为,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的目的显而易见,而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出发点之一又是为了规......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可以拖欠甚至不发工资......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责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


·保外就医时间最长可以是多久
      保外就医时间最长可以是多久罪犯保外就医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


·商标权续展时间有什么样的要求
      商标权续展时间有什么样的要求一、商标权续展时间有什么样的要求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1、到劳动部门投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下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股票增值部分?
      不区分情况将股票增值视为一方的财产,不利于另一方的权益保护,将股票收益理解为投资收益较为妥当。如果股票账户另一方未进行操作和管理,则为一方婚......


·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他项权证实在发生贷款或者是抵押的情况下,一般是个人与银行之间,个人之间是不能办理他项权证的。办理他项权证是要......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由于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企业要想使用土地,得拿到土地使用权。从大的方面讲,企业取得使用权的途径有出让......


·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